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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化驗設備量熱儀在標定熱容量時注意的問題 發熱量測定的準確度關鍵在于標定熱容量所能達到的準確度,以及熱容量標定條件與發熱量測定條件的相似性。重復性試驗的密切吻合,并不一定表示結果準確,它們可能包括由于熱容量不準確而造成的系統誤差。因此,做好熱容量的標定工作是保證獲得準確發熱量測定結果的基礎。儀器的熱容量是指量熱系統產生單位溫度變化所需的熱量。通常以焦耳每開爾文(J/K)表示。要想根據試樣燃燒后水溫的升高來計算試樣的發熱量,必須首先知道水溫升高1℃需要吸收多少熱量。因為熱量計的量熱系統中,除了水吸收熱量外,氧彈、內筒、溫度計和攪拌器等都會吸熱。而且各自的吸熱情況不一樣(各種材料的比熱不同),因素比較復雜,不可能依靠簡單的數學計算獲得,只能用已知熱值的基準物如苯甲酸來實現。目前,最適宜的量熱基準物是苯甲酸,而且應當使用經國家計量機關檢定并標明熱值的純度很高的苯甲酸。標定熱容量應注意五次使用的苯甲酸是同一批次(熱值)的,且重量盡可能一致,相差(0.0010g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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