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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質化驗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負責煤炭質量的化驗工作。
二、認真學習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牢固樹立“安全為天”的思想。
三、采樣、制樣、化驗,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每次工作前,應仔細檢查電源及各種儀器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保證不安全不制樣不化驗。
四、不斷學習新知識新技術,努力提高煤質管理水平。加強煤質標準化建設,做好煤質專業的達標升級工作。
五、制訂煤質化驗室管理制度,加強對化驗信息安全的管理。未經領導批準,不許隨便傳閱煤質化驗報表。
六、每月進行一次設備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向上級反映,及時采取措施。
七、化驗室應窗明幾凈,設備應整齊、規范,儀器清洗應達標。
八、經常深入現場,監督煤質管理制度的落實。采制樣本應科學,化驗數據應真實。
九、全面、準確、及時地向有關部門和領導提供有關煤質報表,做好煤質資料的整理和歸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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