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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9/7/8 來源: 環保在線網 閱讀次數:13275
【導讀】垃圾分類讓上海人“發抖”,成都人表示“非常緊張”。最近,《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正在征求公眾意見。一旦正式實施,成都,46個試點城市之一,也將開始強制垃圾分類的時代。
條例草案總共分為10個章節,涉及生活垃圾處理的規劃與建設、源頭減量、分類投放、清掃及分類收集、轉運、分類處置、社會參與、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內容。
一些眼尖的網民一定已經發現成都草案中的一些地方與上海明顯不同。垃圾的類型是最明顯的。上海分為可回收材料、有害垃圾、濕垃圾和干垃圾,成都分為可回收材料、有害垃圾、廚房垃圾和其他垃圾。
這讓成都人民長長舒了口氣,“幸好分類中沒有干濕垃圾”,還有網友紛紛表示,可以繼續愉快地喝奶茶了。
至于成都為啥沒有干濕垃圾的分類,再生資源行業人士表示,對于市民而言,不需要進行干濕分類,但對企業來說,處理的時候仍舊需要區別。
“在現階段,沒有必要去給自己設置過多的障礙,形式主義可能挫傷居民參與垃圾分類的積極性。”專家認為,簡化垃圾分類的形式,提高公眾在垃圾分類時的可操作性,逐漸養成垃圾分類的良好習慣,對推進垃圾分類事業非常重要。
條例草案明確對于個人或單位拒不改正做了明確的懲罰規定:違規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兩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還詳細規定了農貿市場管理單位、展會單位、管理責任人、收運單位、轉運設施運營及處置單位、餐廚垃圾處置、違規和違約、違反治安管理等責任
產生垃圾還要收費?是的!條例草案指出“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具體如下:
對于城市垃圾處理的薄弱環節——大件垃圾,成都這次也沒有落下。草案提出,單位和個人產生的廢舊家具等體積大、整體性強,或者需要拆分再處理的大件廢棄物,應當預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生活垃圾分類服務單位等上門回收,或者投放至管理責任人指定的地點,由管理責任人交付給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生活垃圾分類服務等單位。
別以為垃圾分類只是城里人的事,農村地區也有份兒。條例草案強調,農村地區的生活垃圾實行戶分類投放、村分類收集、鄉鎮分類轉運、縣分類處置的方式,納入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系統。農村家庭產生的餐廚垃圾,因地制宜采用生化處理等技術就地或者集中處置。
為了強化垃圾分類的“剛性”和約束力,條例指出,“市和區(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納入績效考評體系進行考核。”
不管怎么著吧,成都的垃圾分類工作就這么安排上了。先是上海,緊接著成都,下一個城市會是誰?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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