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頁 > 技術文獻 > 技術交流 > 小米對掐樂視:專利方面誰占優勢?
如今,樂視不僅把電視產業抓得牢牢的,也開始做手機了,相比小米則做的更多了,除了蘋果在做的平板、穿戴設備等,還有很多,比如電飯煲、平衡車等。其實,樂視從一開始就是為了實現視頻版權貨幣化,進而拋出“視頻生態圈”,而小米則以操作系統為基礎構建智能家居生態鏈,可謂成功了算“謀得遠”,失敗了算“謀的亂”。這兩位專利權的貴人,誰更占優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前不久,幾度跳票、遮遮掩掩的小米凈水器算正式發布了,同時,小米也發布了自己電視新品。顯然,短周期內,小米與樂視對彼此市場的相互進入,注定了雙方之間“撕扯不斷”。那么我們先聚焦到智能電視上,小米與樂視誰的專利積累會更深厚?兩家在專利布局上的差異或不同又意味著什么呢?簡單說,從專利規模上來看,小米要較樂視更為“厚重”,尤其是智能電視領域專利實力一定強于樂視。但樂視較小米更聚焦主業,截止2015年7月26日,小米已累計獲得的專利授權中,包括:54件發明專利、134件實用新型專利和122件外觀設計專利。而樂視已累計獲得專利授權中,包括25件發明專利、64件實用新型專利和240件外觀設計專利。
截止2015年7月26日,在樂視已經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中,基本以電視或網絡視頻為主,覆蓋“P2P、播放、視頻、轉碼、IPTV”等技術領域,其中,P2P(8件)、播放(5件)等為代表的視頻播放類相關專利占比靠前。其次,在已獲授權實用新型方面,截止2015年7月26日,在小米已經獲得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中,涉及“水處理、終端、后蓋、耳機、攝像頭、手機、眼鏡、電視和插頭”等諸多領域,其中,與水處理或凈水器相關的實用新型專利占比較大。其當前已獲得授權的134件實用新型專利中,有62件與水處理相關。相當于小米已獲得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中,有超過46%與“水處理”相關。
在外觀設計方面,截止2015年7月26日,在小米已經獲得授權的外觀設計專利中,所涉領域包括“手機、記錄儀、電源、包裝、舒緩、凈化器、電視、燈、風扇、音響、耳機、后蓋”等諸多品類或配件。其中,小米已經取得10件與“智能記錄儀”相關的外觀設計,除去手環外,還涉及“領帶夾”、“項圈”、“吊墜”、“項鏈”和“掛件”等多種新款智能穿戴設備。
截止2015年7月26日,在樂視已經獲得授權的外觀設計專利中,所涉領域主要包括“電視(122件)、手機(67件)、電腦(28件)、播放(13件)、遙控器(11件)、顯示(4件)、底座(3件)、路由器(1件)和智能貼片(1件)”等相關產品或配件。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樂視涉足智能手機市場不長,但是,其已獲得與手機相關的外觀設計專利已經大幅超過小米。
顯然,聚焦到小米和樂視的交集領域,即智能手機和智能電視,結合前述數據,我們可以看到,在專利積累方面,1)發明專利領域,小米在手機上的專利積累強于樂視,而樂視在智能電視和視頻播放方面的專利積累明顯多于小米。2)實用新型專利領域,與小米全面涉足手機、電視、耳機、音響等不同的是,樂視聚焦在遙控器、電視及播放技術領域,從已獲得授權的數量來看,樂視與電視相關的實用新型專利要大幅多于小米,小米在手機相關的實用新型專利要遠多于樂視。3)外觀設計專利領域,不論是智能電視還是智能手機,樂視已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數要大幅領先小米。
最后回歸到兩家的“口水戰”或“掐架”,小米與樂視之爭說到底是兩種不同互聯網模式的PK,小米希望以miui系統為核心搭建一套以智能手機為中心的智能家居生態,而樂視希望以視頻資源為核心構建一套跨平臺視頻消費生態。當然,對于小米的模式,還有一種更貼切的說法應該是以小米品牌載體,貼牌合作各類相關智能家居設備。因為在小米智能家居周邊產品中,申請主體散布在“北京尚品格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云米電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安費諾永億通訊電子有限公司、青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突破電氣有限公司”等關聯公司或合作廠商身上。從小米的角度看,進入電視領域屬于“水到渠成”;從樂視的角度看,進入手機市場也屬于“勢在必行”。
雖然兩家不會承認,但不難看出的是,小米之所以對掐樂視,是因為樂視手機對其挑戰巨大;而樂視反掐小米,則是因為小米電視對樂視電視隱患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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