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id="drdzl"></font>

            <font id="drdzl"></font>

            <pre id="drdzl"><address id="drdzl"></address></pre>

              請登錄 免費注冊

              熱搜:通用機械五金工具儀器儀表安防監控

              頻道
              通用機械 電子元器件 行業設備 五金工具 電工電氣 儀器儀表 安防監控 專用汽車 照明燈具 化工原料 涂料 塑膠 建筑原料 皮革 冶金
              猜您喜歡
              推薦閱讀

              您的位置:首頁 > 技術文獻 > 大氣污染監測儀器 > 勞動部調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辦法

              標題勞動部調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辦法

                 

              提供者:東莞市海達儀器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08/1/10   閱讀次數:1129次 >>進入該公司展臺

              新華網1月10日消息 勞動保障部今天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通知對職工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以及工資折算辦法進行了調整。以下是通知全文。

               

              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勞動保障部發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0]8號)同時廢止。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專題:國務院批批準節假日調整草案

              國務院公布2008年部分節假日具體安排

              工作一年即可休5天年假 未休年假者將獲補償

              年假有新規:單位無法要按日給職工補償

              關鍵詞:勞動部調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辦法  

              相關文章

              版權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易推廣"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易推廣,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獲本網授權的作品,應在授權范圍內

              使用,并注明"來源:易推廣"。違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本信息由注冊會員:東莞市海達儀器有限公司 發布并且負責版權等法律責任。

              最新產品 - 今日最熱門報道-分類瀏覽 - 每日產品
              • 易推廣客服微信

              国产三女人间水蜜桃叠罗汉_精品五月天六月花一区二区_狠狠噜天天噜日日噜无码_亚洲精品国产自在久久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