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偏振光通過含有某些光學活性化合物的液體或溶液時,能引起旋光現象,使偏振光的平面向左或向右旋轉。旋轉的度數,稱為旋光度。偏振光透過長1dm并1mL中含有旋光性物質1g的溶液,在一定波長與溫度下測得的旋光度稱為比旋度。
測定比旋度(或旋光度)可以區別或檢查某些藥品的純雜程度,亦可用以測定含量。
除另有規定外,本藥典系用鈉光譜的D線(589.3nm)測定旋光度,測定管長度為1dm(如使用其他管長,應進行換算),測定溫度為20℃。
測定旋光度時,用讀數至0.01°并經過檢定的旋光度測定計。將測定管用供試液體或溶液(取固體供試品,按各藥品項下的方法制成)沖洗數次,緩緩注入供試液體或溶液適量(注意勿使產生氣泡),置于旋光計(旋光測定儀)內檢測讀數,即得供試液的旋光度。
使偏振光向右旋轉者(順時針方向)為右旋,以“+”符號表示;使偏振光向左旋轉者(反時針方向)為左旋,以“-”符號表示。
用同法讀取旋光度3次,取3次的平均數,照下列公式計算,即得供試品的比旋度。
a
對液體供試品 [a]t,D= ---
ld
100a
對固體供試品 [a]t,D= -----
Lc
式中[α]為比旋度;
D 為鈉光譜的D線;
t 為測定時的溫度;
l 為測定管長度,dm;
α 為測得的旋光度;
d 為液體的相對密度;
c 為每100ml溶液中含有被測物質的重量,g(按干燥品或無水物計算)。
旋光計的檢定,可用標準石英旋光管進行,讀數誤差應符合規定。
【注意事項】(1)每次測定前應以溶劑作空白校正,測定后,再校正1次,以確定在測定時零點有無變動;如第2次校正時發現零點有變動,則應重新測定旋光度。
(2)配制溶液及測定時,均應調節溫度至20℃±0.5℃(或各品種項下規定的溫度)。
(3)供試的液體或固體物質的溶液應不顯渾濁或含有混懸的小粒。如有上述情形時,應預先濾過,并棄去初濾液。
(4)物質的比旋度與測定光源、測定波長、溶劑、濃度和溫度等因素有關。因此,表示物質的比旋度時應注明測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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