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標準
《既有建筑物結構檢測與評定標準》(DG/TJ08-804-2005)
儀器設備
荷載塊
超聲波檢測儀
鋼卷尺
環境條件
在平穩環境下進行試驗,避免劇烈振動。
資料調查
試驗對象資料調查:包括建筑與結構施工圖、施工變更記錄、竣工圖、竣工質檢及驗收文件等,了解原設計意圖、要求和技術背景。使用過程中的修繕、改造、擴建情況,用途變更、使用條件改變及受災情況等。
結構現狀檢測
對試驗樓板及其周邊構件進行構件尺寸復核、材料性能檢測、混凝土保護層厚度檢測、鋼筋分布檢測、完損現場檢測。
試驗最大荷載
根據設計單位提供的資料及現場檢測數據,按照《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12),經計算得到樓板恒載標準值,其中結構層荷載,飾面層荷載;樓板活載標準值。根據《既有建筑物結構檢測與評定標準》(DG/TJ08-804-2005),進行承載力試驗時,最大荷載值(包括自重)取目標使用期內的荷載驗算值的1.55倍。目標使用期內的荷載驗算值取荷載的標準值乘以荷載分項系數。本次試驗,永久荷載分項系數取1.0,活荷載分項系數取1.3。
試驗的最大荷載值:=1.55*(1.0* +1.3*)kN/m2
試驗的外加最大荷載:kN/m2
加載方法
加載采用重物堆載方法,應符合以下要求:
現場試驗宜采用均布加載,對大型復雜的鋼結構體系(如鋼屋架、桁架、網架等)也可采用集中吊載,對小型構件(如混凝土預制板)還可根據自平衡原理,設計專門的反力裝置,利用千斤頂進行集中加載,若試驗荷載與目標使用期內的荷載形式不同,應按荷載等效原則換算。
均布荷載宜用荷載塊(可以采用現場經計算后的沙袋、袋石子、袋水泥或磚塊等)。荷重塊的間隙不宜小于50mm,以避免形成拱作用。
對于構件中的單向連續板應分別按下圖1所示的3種情況進行均布加載,承載能力檢驗荷載值取三者最低值,對于構件中的雙向板按圖2所示的兩種情況進行均布加載,承載能力檢驗荷載荷載值取兩者中的較低值。
承載力的確定
當在規定的荷載持續時間內出現《既有建筑物結構檢測與評定標準》(DG/TJ08-804-2005)中下表情況之一時,立即終止試驗,進行卸載,應取本級荷載值與前一級荷載值的平均值作為其承載力檢驗荷載的實測值;當在規定的荷載持續時間結束后出現上述破壞標志時,應取本級荷載作為其承載力檢驗荷載實測值。
表6.1混凝土受彎構件的破壞標志及目標使用內能承受的荷載驗算值
在最大試驗荷載下,構件未出現上表4.15.4中的任一條破壞標志,說明構件在目標使用期內的荷載作用下,能滿足承載力要求。
當在規定的荷載持續時間內出現裂縫時,應取本級荷載值與前一級荷載值的平均值作為其開裂荷載的實測值;當在規定的荷載持續時間結束后出現裂縫時,應取
本級荷載值作為其開裂荷載實測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