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如何規定?——河南前程水處理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標準適用于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準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準中的條文通過本標準的引用即成為本標準的條文,與本標準同效。
GB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3097海水水質標準
GB3095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GB4284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準
GB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12348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
GB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HJ/T55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當上述標準被修訂時,應使用其最新版本。
3.術語和定義
3.1城鎮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 )
指城鎮居民生活污水,機關、學校、醫院、商業服務機構及各種公共設施排水,以及允
許排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工業廢水和初期雨水等。
3.2 城鎮污水處理廠(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
指對進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污水進行凈化處理的污水處理廠。
3.3一級強化處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
在常規一級處理(重力沉降)基礎上,增加化學混凝處理、機械過濾或不完全生物處理等,以提高一級處理效果的處理工藝。
【關鍵詞】水污染;水處理技術;工業節水;凈水濾料;環保填料;水處理藥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