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衡器:利用各種稱重技術,確定物體質量或作為質量函數的相關數值、量值、參數或特性的計量器具和設備。
2、非自動衡器:在稱重過程中需要操作者干預(例如需要人或通過人的操作向承載器加上或卸去載荷)而獲取稱量結果的衡器
3、自動衡器: 在稱重過程中不需要操作者干預,并能按照預定的處理程序自動工作的衡器。
4、稱重系統: 與其他相關設備組合起來,以執行特定稱重過程的衡器。
5、靜態稱重: 在稱重期間,被稱量的物體(載荷)保持穩定的稱重操作。
6、動態稱重: 一般分為三類情況:第一類,在稱重過程時,被稱物的重量是隨時變化的,或增加或減少。這類衡器主要有非連續累計秤、定量包裝秤、累計/組合秤、減量秤等。第二類,在稱重過程中,被稱物與承載器間有相對運動,如皮帶秤、動態軌道衡、動態汽車衡、分檢秤等。第三類衡器,安裝在行駛的車輛上、航行的船上、飛機上以及在太空中飛行的航天器。絕大部分動態稱重衡器都屬于自動衡器。根據不同的動態稱量類型,使用稱重手段也不同。對于第一類動態稱重的測量準確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被稱物料的性質,如顆粒大小、比重以及是否是多種不同物性混合物等;解決的主要方法是設計更合理的下料機構。設計更有效的修正數學模型。第二類動態稱重主要是如何消除運動物體由于運動而產生的振動和其他附加干擾力的影響,解決方法是設計合理的承載器,設計有效的濾波器和數字處理算法,以及滿足快速稱重的新型稱重傳感器,例如使用壓電薄膜電纜式稱重傳感器解決高速行駛車輛的承重問題。
7、分度值(e/d): 分度值是以質量為單位的量值,分為分度值(d)和檢定分度值(e),檢定分度值代表了衡器的絕對準確度,是用來對衡器分級和檢定的基礎依據。檢定分度值e由下式表示:d<e≤10d式中:e只能取1×10k, 2×10k, 5×10k,k為正、負整數或零。
8、分度數(n): 對單分度衡器,最大稱量Max與檢定分度值e的商,公式表達為:n=Max/e。n代表了衡器的相對準確度。
9、準確度: 稱量結果與被稱量真值之間的符合程度,它表示衡器或砝碼的計量特性。
10、模塊: 可從衡器中分離出的一個獨立部分,并能完成特殊功能或幾種特殊功能,可根據國際建議中的相關計量要求和技術要求對其性能進行單獨的檢定、評估和認證。典型模塊包括:稱重傳感器、稱重顯示器(包括A/D轉換,信號處理直至顯示稱重結果的器具)、模擬數據處理器、稱重模塊、終端和遠距離顯示器等。
11、稱重模塊:包含所有機械和電子裝置(如:承載器、載荷轉換裝置、傳感器和模擬數據處理裝置),但不需要顯示稱重結果的衡器部分?蛇x用進一步處理(數字化)數據的裝置來操作此部分。
12、質量:描述物體的慣性及該物體與其它物體相互作用的物理量。對于低速領域(即物體的相對速度遠遠小于光速),可以認為質量是不變的。
13、重量:質量習慣上的別名。
14、毛重:被稱載荷(包括存放物品或物料的容器、包裝物或運載車輛等在內)的總重量。
15、皮重:存放物品或物料的容器、包裝物或運載車輛等的重量。
16、凈重:被稱載荷去除了皮重的重量。
17、載荷:因受重力作用,對衡器的承載器或稱重傳感器等施加力的被稱物品、車輛、散料等實物,有時也直接指它們的作用力。
18、輪載:由車輛的一個輪子傳遞到承載器(如秤軌或秤臺面)上的活載荷。
19、軸載:由車輛的一根軸上的所有輪子傳遞到承載器上的全部載荷。
20、稱量形式
20-1 、靜態稱量:在稱量期間,載荷相對于衡器承載器沒有相對運動的稱量。靜態稱量總是非連續的。
20-2 、動態稱量:在稱量期間,載荷相對于衡器承載器存在相對運動的稱量。動態稱量可分連續和非連續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