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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春雨基因編輯專利被撤回-齊一生物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及多國審查信息查詢網站
該的核心內容是韓春雨課題組于 2016 年 5 月 2 日發表在《自然 - 生物技術》期刊的 NgAgo 基因編輯技術。因迄今為止國內外尚未有一家實驗室宣布能重復 NgAgo 實驗,技術的可重復性備受爭議。2016 年 11 月,《自然 - 生物技術》發表聲明表示將在 2017 年 1 月底完成調查并公布結果。
澎湃新聞聯系上該的代理人——杭州求是事務所有限公司鄭海峰,鄭海峰表示是韓春雨和沈嘯告訴他讓自動撤回:“這是申請人的決策,他們是知道撤回這件事情的,他們愿意讓這個自動期限到了撤回。他們沒有選擇去答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實施細則》第六條的規定和“視為撤回通知書”的提示,韓春雨和沈嘯可在兩個月內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并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期限而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1000 元。如果在規定的兩個月內不進行上述操作,該申請將失效。
被問及是否會在兩個月內進行恢復權利程序時,鄭海峰表示“不太清楚”,但他表示:“沈老師和韓老師既然愿意讓這個撤回,那他們肯定有一些別的策略在里面的”。
一位代理人告訴澎湃新聞,“采用這種方式可以作為盡量拉長審查進程的一種策略,但申請人究竟何意目前尚無法確定,兩個月之后或許可以看得更清楚”。
一直關注該事件的方舟子在推特上就這一*新進展發表評論稱:“韓春雨、沈嘯的申請被撤銷了,原因是不答復局提的問題。他們是不是覺得對局也無需自證清白?還是覺得已經被揭露是假的了,有也沒用了?”
隨著 NgAgo 實驗可重復性爭議不斷升級,NgAgo 技術的問題因涉及商業利益也被廣泛關注!吨腥A人民共和國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授予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仍處于可重復性爭議旋渦的 NgAgo 要想獲得授權恐怕還要接受“實用性”的考驗。
資料顯示,2015 年 12 月 21 日,在距離向《自然 - 生物技術》投稿已經過去整整半年后,關于這篇論文的才開始申請。2016 年 5 月 11 日,該進入實質審查階段。2016 年 6 月 6 日,就這項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發文“次審查意見通知書”。
鄭海峰解釋,在次審查意見中,審查員會把就該項申請相關的問題、疑問或認為需要溝通的內容,通過審查意見通知書,告知申請人,涉及的問題各種各樣。但鄭海峰沒有透露韓春雨和沈嘯收到的次審查意見書具體內容。
值得一提的是,澎湃新聞關注到,該的申請人 / 權人已經從浙江大學更改為浙江大學和河北科技大學。此前,作為通訊作者的韓春雨所在的河北科技大學未在申請人 / 權人之列,僅第二作者沈嘯所在機構浙江大學作為申請人 / 權人,這引發不少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