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展示
優質供應
詳細內容
高溫、熱流及火焰的優秀防護能力,鞋面耐2W/cm2熱流三分鐘,防火鞋面。對一般化學品具備優秀防護能力:燃料、油脂、溶劑以及弱酸耐壓500伏,防砸,防刺穿,防靜電,耐磨鞋底,鞋面防切割,符合EN345-2 FPA-CR標準.
本產品大底采用倒順齒突紋的設計理念,國內首創,相對于普遍采用的大底花紋設計,其防滑性能被大大提高。大底上層采用海綿中底,有別于普通采用的加一層鞋墊,可為消防員遇險境自救從高處往下跳時,起到緩沖作用減少受傷害程度。鋼板底的上下兩層均有絕緣層,增加安全系數。阻燃性能是新型消防員防護膠靴升級的主要指標,本產品大底和統面均具有獨到的性能,已好于國家標準FV-1級,可達到FV-0級。
碼數:38-42碼(此靴碼大)
鋼包頭消防靴
采用阻燃橡膠制造、鞋底防電擊,防水,防油,防滑,防酸堿,鋼底板,鋼包頭,對腳裸及腳面均有良好的保護。腳底內部為消毒帆布內襯里,內襯海棉底,通過GA6-2004標準。產品符合國家標準,附有檢測報告。重量約為2.5KG重每雙。
防高溫靴
1、材料組合:復合鋁箔防火布、橡膠成型鞋底。
2、特 性:防火、隔熱、防水、防穿刺。
3、用 途:適用于冶金、玻璃、陶瓷、窖爐、石油化工等行業的高溫場合。
搶險救援靴
用于攀登作業具備防滑、輕便,牢固等性能。軟底,重約為1.2KG。
銳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是從事消防、安防產品的銷售、安裝、維護、滅火器維修、服務的技術密集型企業。進入21世紀的銳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發展規模不斷壯大,為適應市場需求銳安公司以南京為中心下設多家子公司《西安銳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銳安消防(蘇州)有限公司、銳安消防(無錫)有限公司、銳安消防(大豐)有限公司》。公司集消防器材、安防器材、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維護、售后服務為一體,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完備的檢測手段,確保銳安產品達到了、穩定、可靠的技術水平和一流的品質。
銳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具備銷售、維護、設計、安裝于一體。其產品有手提式和推車式干粉滅火器、手提式和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懸掛式六氟丙烷自動滅火裝置、手提式和推車式潔凈氣體滅火器、手提式和推車式水基型滅火器、室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消火栓箱、水帶、水槍、噴淋系統、七氟丙烷氣體滅火系統、二氧化碳氣體滅火系統、IG541氣體自動滅火系統、家用燃氣報警器等系列消防產品的型式認可資質。公司在消防、安防器材銷售的基礎上, 不斷創新,挖掘新產品,服務顧客。
銳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幾年來憑著“產品、品品皆精”的優勢,產品暢銷全國,并且公司視“服務”為企業的生命,將服務理念滲透于設計、銷售、服務、安裝、經營的每一環節,處處為顧客提供超值服務,了解顧客,尊重顧客,對顧客的意愿及潛在需求及時作出便捷適宜的回應,創造性地達到顧客滿意,使顧客成為我們永恒的朋友,形成獨特的銳消服務文化。
經營理念:優質的產品、優惠的價格、優良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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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歐洲消防靴標準,也就是當前眾所周知的prEN15090現在已經進入出版前的*后階段。這個prEN是由技術委員會CEN/TC161準備的,---有不少于18個國家參與了此項工作。在這些國家,變化了的要求和條件引發了一些問題。為什么消防靴的供應和購買會比當前復雜就是其中。消防靴制造商、消防隊和制定標準的權威機構歷時近25年,才創造出英國消防員目前使用的產品類型。
20世紀80年代消防隊所穿的皮質消防靴是按照BS1870標準生產的。這個標準與所有用于建筑工地、造船廠或任何重工業生產的安全靴生產所使用的標準相同。當時沒有意識到消防所面臨的危險有別于重工業或中等工業所面臨的危險。
1993年,安全靴的國家標準被歐洲標準取代,因此,BS1870被新的安全靴歐洲標準EN345取代。但是,出版后很快發現基本的安全靴標準在某些極端情況下并沒有提供充分的保護。因此標準中增加了條款,被稱為EN345第二部分。這個條款是為消防員和鏈鋸保護而制定的,外加上其它的特點如防腳掌刺穿,還有防水。EN345第二部分于1997年生效。此外,內政部修改了A29中對橡膠靴的具體要求,其中包括了一些英國消防員特別需要的特性。
新的歐洲消防靴標準,也就是當前眾所周知的prEN15090現在已經進入出版前的*后階段。這個prEN是由技術委員會CEN/TC161準備的,---有不少于18個國家參與了此項工作。在這些國家,變化了的要求和條件引發了一些問題。為什么消防靴的供應和購買會比當前復雜就是其中。消防靴制造商、消防隊和制定標準的權威機構歷時近25年,才創造出英國消防員目前使用的產品類型。
20世紀80年代消防隊所穿的皮質消防靴是按照BS1870標準生產的。這個標準與所有用于建筑工地、造船廠或任何重工業生產的安全靴生產所使用的標準相同。當時沒有意識到消防所面臨的危險有別于重工業或中等工業所面臨的危險。
1993年,安全靴的國家標準被歐洲標準取代,因此,BS1870被新的安全靴歐洲標準EN345取代。但是,出版后很快發現基本的安全靴標準在某些極端情況下并沒有提供充分的保護。因此標準中增加了條款,被稱為EN345第二部分。這個條款是為消防員和鏈鋸保護而制定的,外加上其它的特點如防腳掌刺穿,還有防水。EN345第二部分于1997年生效。此外,內政部修改了A29中對橡膠靴的具體要求,其中包括了一些英國消防員特別需要的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