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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文章
熱風爐
點擊次數:1278 發布時間:2011/9/3 11:22:18
煤礦礦井通風用燃煤熱風爐安全技術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發布
前言 ………………………………………………………………………………………………Ⅱ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安全性能………………………………………………………………………………………1
4 檢驗規則………………………………………………………………………………………3
5 標志包裝與儲存………………………………………………………………………………4
6 使用與維護 …………………………………………………………………………………5
前 言
為了規范煤礦礦井通風用燃煤熱風爐的技術要求,保證產品安全可靠,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委員會煤礦安全分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黑龍江煤礦安全監察局、黑龍江煤礦礦用安全產品檢驗中心,河南省太康鍋爐廠。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胡萬杰、郭剛、孫敬明、張雪松、金宇、池海鈺、李行方.朱光寧。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燃煤熱風爐安全技術要求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煤礦礦井通風用燃煤熱風爐在設計、制造、包裝與貯存、使用與維護過程中的安全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煤礦礦井通風系統中使用的,以空氣為加熱介質,采用間接加熱方式,燃燒室與換熱器為一體型式和分體型式的燃煤熱風爐。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713—1997 鍋爐用鋼板
GB/T 6672.1—2001 燃煤熱風爐技術條件
GB/T 8162—1999 結構用無縫鋼管
GB 14048-2000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JB/T 1615—1991 鍋爐油漆和包裝技術條件
JB/T 6521—1992 工業鍋爐上煤機通用技術條件
AQ ××××—2007 煤礦通風用燃煤熱風爐安全檢測檢驗規范
2006版 《煤礦安全規程》
3 安全性能
3.1 結構要求
3.1.1熱風爐主體運行方式是正壓送風,負壓排煙,正負壓值及流量應與換熱量相適應。
3.1.2熱風爐必須(應)具有燃燒室、沉降室和換熱器三個界限明顯的部分。燃燒室、換熱器的大小要符合燃煤量和換熱量的要求。
3.1.3沉降室在煙氣排出方向應有足夠的距離,并加設隔墻以保證煙塵沉降效果和明火不接觸換熱器。
3.1.4換熱器應設有膨脹裝置,以保護焊縫不因熱膨脹而損傷。
3.1.5換熱器中空氣與煙氣應隔離,不得相互滲漏。
3.1.6換熱器高溫端溫度不超過850℃,換熱器熱風出口溫度不超過120℃,并留有安全監控和檢測孔。
3.2 制造要求
3.2.1熱風爐設計應符合本標準,按照審定的圖紙和技術文件制造。
3.2.2換熱器加工材料的材質不低于GB 713的規定,高溫區材質應不低于GB8162的規定。換熱器中溫端至溫度降低方向區域的長度不少于800mm,并達到在1000℃恒溫下10小時自然冷卻后,無氧化、變形和蛻皮。
3.2.3熱風爐所有焊接應符合JB/T6672.1中3.1.2的規定。特殊材質的焊接應采取滿足要求的方法和工藝。
3.2.4爐膛砌筑應符合JB/T6672.1中3.1.5的規定。砌筑材料應選用適合所燃煤質的要求。
3.2.5列管式換熱器應符合JB/T6672.1中3.1.6的規定。其它型式換熱器不能低于JB/T6672.1 中3.1.7的規定。
3.2.6爐門應符合JB/T6672.1中3.3.1的規定。
3.2.7爐排及配套輔機和附件應符合JB/T6672.1中3.3.2和3.3.3條的規定。
3.2.8安全報警和保護裝置等應符合相關的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3.2.9熱風爐的電器控制系統應符合GB 14048的規定,由
專業廠家設計、制造。
3.2.10熱風爐表面油漆應符合JB/T 6672.1中3.1.8 的規定。
3.3性能要求
3.3.1 熱風爐在額定的輸出溫度下應有額定的換熱量輸出,
保證礦井井口以下空氣溫度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百零二條的規定。
3.3.2熱風爐熱效率應符合JB/T6672.1中3.2.2的規定。
3.3.3熱風爐的運行時間應符合JB/T6672.1中的3.2.5的規定。安全報警和保護裝置
等附機和附件的運行時間一般不低于4000h,方便維修更換
3.3.4熱風爐氣密性要求應符合JB/T6672.1中的3.2.8的規定。
3.3.5熱風爐運行時噪聲應符合JB/T6672.1中3.2.7的規定。
3.3.6熱風爐的污染物排放量,應符合JB/T6672.1中的3.2.6的規定。煙囪高度應不低于15米。
3.4 安全保護
3.4.1換熱器高溫端必須(應)設置溫度監控安全保護裝置,當溫度超過設定值時,應能聲光報警并自動切斷引煙機電源。
3.4.2換熱器熱風出口附近應設置溫度監控安全保護裝置,當溫度超過設定值時,應能聲光報警并自動切斷引煙機電源。
3.4.3熱風爐送風管路中的熱風出口附近應設置煙霧和一氧化碳監控安全保護裝置,當煙氣含量超過80㎎/m3或一氧化碳含量超過0.0024%時,應能聲光報警并自動切斷送風機和引煙機電源。
3.4.4監控安全保護裝置應定期檢定和校驗。監控安全保護裝置可根據需要設定、維修和更換。
3.4.5送風機、引煙機和助燃鼓風機等的控制系統應設置電器聯鎖。送風機不開,引煙機不能啟動;送風機如有故障停止,引煙機應立即自動停止;引煙機停止,延時后送風機應自動停止。
3.4.6熱風輸出管道中應裝設防煙防火門,并與電器控制系統聯動,當熱風流異常時能自動關閉,隔斷熱風爐與礦井的連通。
3.4.7熱風輸出管道口應裝設金屬防護網,其網格面積不大于1平方厘米。
3.4.8熱風爐應有防雷電裝置。
4 檢驗規則
4.1 出廠檢驗應進行下列項目:
a. 進貨檢驗記錄;
b. 過程檢驗記錄;
c. 標志、銘牌;
d. 外觀、涂漆;
e.隨機配件和文件
f.氣密性;
g.安全報警及保護裝置;
4.1.1檢驗達到要求簽發合格證書。
4.1.2用戶可以根據本標準的要求檢查產品質量。
4.2 安全檢驗
4.2.1安全檢驗由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依據AQ ××××標準實施。
4.2.2下列情況,應進行安全檢驗:
a.新產品或產品轉廠生產;
b.安全檢驗間隔達到兩年;
c.結構、主要材料和工藝有較大改變;
d.產品停產一年,恢復生產;
e.出廠檢驗與安全檢驗結果差異較大;
f.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提出。
5 標志包裝與儲存
5.1標志
在爐體明顯位置裝固定的金屬標牌,其正文部分大小不小于260×180㎜×㎜,內容包括:
a.安全標志證書編號和標識;
b.產品名稱和型號;
c.額定換熱量;
d.換熱器高溫端溫度;
e.熱風出口溫度;
f.熱效率;
g.混合風量;
h.適用煤種;
i.燃燒方式;
j.耗煤量;
k.送風機型號和配套電機型號、功率;
l.引煙機型號和配套電機型號、功率;
m.外形尺寸;
n.總質量;
o.出廠編號;
p.制造日期;
q.制造企業名稱和聯系方式。
5.2 包裝
5.2.1熱風爐包裝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
5.2.2熱風爐隨機附帶文件:
A、《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復印件:
B、合格證;
C、使用說明書;
D、安裝圖紙;
E、裝箱單;
5.3 生產儲存
產品存放注意防潮,不可與有腐蝕性的氣體或液體接觸。
6 使用與維護
6.1 熱風爐必須(應)具有《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6.2 熱風爐應安裝在不可燃性材料建筑物內,安裝地點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距入風井口應不小于20米,距礦井巷道不小于20米。
6.3 熱風爐熱風管道和礦井巷道中熱風入口50米范圍內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6.4 操作人員應培訓,按照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進行操作,用戶不得擅自改變產品系統。
6.5 安全保護裝置的儀表每年應檢定、校驗。
6.6 定期清理煙管,防止煙管堵塞,降低換熱效率。
6.7 每年開爐前和停爐后,都應對熱風爐(包括燃燒室、換熱器、沉降室、配套設備、電控系統及報警及保護裝置等)進行檢修和清理。經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6.8換熱器保修三年,主機維修一年,按合同提供服務。13526651988
原創作者:河南省太鍋鍋爐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