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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家對歐盟玩具安全新指令進行解析

              點擊次數:376 發布時間:2011/9/22

              專家對歐盟玩具安全新指令進行解析


              新歐盟玩具指令(2009/48/EC)要求釋意

                   由于人們對玩具的安全性日益關注,歐盟頒布了新的玩具指令2009/48/EC(歐盟玩具安全新指令),旨在應對不斷變化的玩具安全問題,并提升執法力度和有效性。該指令于2009年6月在歐盟公報上發布,并于2011年7月生效,現行指令88/378/EEC將廢止(化學要求除外)。

                現行的歐盟玩具指令88/378/EEC于20多年前開始實施。在過去的20年中,玩具產品發生了巨大變化,現行指令已不能涵蓋玩具安全的方方面面。新的化學品要求將于2013年以后開始實施。

                為幫助玩具企業更好地了解新指令的具體內容和要求,英國皇家化學學會會員(MRSC)、特許化學家(CChem)、Intertek玩具和輕工產品部技術經理Philip Bullock先生特別編寫了一份有關新指令內容的深入解析,對新法規中變化的內容進行了概括介紹。

                主要的變化歸納如下:

              1.   新的19項受限制元素遷移限值;
              2.   玩具應符合歐盟REACH法規;
              3.   對CMR類物質(致癌、誘導有機體突變或對生殖系統有毒害的物質)的禁令;
              4.   玩具中不能使用55種致敏性芳香物質,僅允許技術上無法避免的含量在0.01%(100ppm)以下的限量存在;
              5.   化妝品玩具應符合指令76/768/EEC的要求;
              6.   如果玩具中含有指令76/768/EEC附件II列舉的11種致敏性芳香劑中的任何一種,并且含量超過重量的0.01%,則玩具上應該標注出來;
              7.   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必須被設計和制作為可以清潔的;
              8.   食品中的玩具必須有獨立包裝;
              9.   玩具不得牢固地粘附于食品;
              10.   有關發聲玩具的新規定;
              11.   有關警告和標簽的新規定;
              12.   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或與嘴部接觸的玩具中不得含有亞硝胺(Nitrosamines)和亞硝基胺(nitrosatable)物質。

                其它要求還有 EC 合格聲明,根據第 18 條進行安全評估,以及制造流程的生產控制等。

                供 36 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清潔要求

                在新玩具指令中,有一項針對 2011 年 7 月 20 日后投放歐洲市場的供 36 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新要求。

                所有供 36 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必須被設計和制作為可以清潔的。紡織品制作的玩具必須是可以洗滌的(指浸泡洗滌),除非玩具含有浸泡后可能被損壞的機械裝置。同時,玩具在依照法規和生產商的說明清洗后,仍須滿足安全要求。

                歐洲委員會發布的指引將紡織品玩具定義為:“除玩具內部的材料,以及外部縫著/粘著的小構件或裝飾品(如眼睛和鼻子),完全由紡織品制成的玩具。此類玩具內部可以含有非紡織品的機械部件(機械裝置)。”因此,紡織品玩具包括供 36 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軟毛絨玩具和裝扮用服裝。

                有關產品的更多示例,請參見指引文件。另外,指引文件對“浸泡洗滌”的說明是“將玩具浸入水中或其它液體中,這一處理過程不一定是機洗,也可以是手洗。”

                在對玩具清潔之后,生產商應分析玩具是否存在第 18 條列舉的所有危害,包括健康危害,以及對所有這些危害的潛在接觸性進行評估,例如需要對清潔或浸泡洗滌后出現的小部件危害進行評估等。同時,作為第 18 條生產商必須進行的安全評估的一部分,生產商須考慮玩具在洗滌后哪些安全性能會受到影響,并且在適用的情況下,可以在洗滌后進行相關測試以進行評估。

                與食品聯系在一起的玩具

                對于2011年7月20日及以后投放歐洲市場的與食品相關的玩具,歐盟有新的法規要求。

                指令規定:

                1) 食品中包含的或與食品混合的玩具必須帶有獨立包裝。包裝的尺寸必須可以防止包裝被吞入和/或吸入口中。并且,此類玩具應帶有以下警示:

                “Toy inside. Adult Supervision recommended”。ㄖ形尼屢猓“內含玩具。建議成人監督。”)

                2) 球形、蛋形或橢圓形的玩具包裝,以及此類包裝或帶圓形頂端的圓柱形玩具包裝的可拆卸的部件,其尺寸必須能夠防止被吞入口中、咽部或下呼吸道入口時導致呼吸道阻塞。

                3) 對于牢固地附著于食品,并且只有吃到食品才能直接接觸到玩具是禁止的。玩具的某些部分直接附著于食品時,應符合(附件 II 1,4) (c)和(d)的要求。

                歐盟委員會公布的指引規定:

                . 上述要求適用于供各個年齡段兒童使用的玩具。
                . 食品中的玩具必須置于獨立包裝中,將玩具與食品分隔開。包裝不得完全容入EN 71-1規定的小部件量筒當中。
                . 特定形狀的包裝,如球形、蛋形及其可拆卸的部件不得可以穿過EN 71-1規定的Template E(小球模板)。這一要求也適用于帶圓形端部的圓柱形玩具包裝上可拆卸的部件。(有關特定形狀包裝的上述要求適用于所有包裝,而非僅適用于與食品相關的玩具的包裝。)
                . 可拆卸部件指根據EN 71-1第5.1條測試時所產生的部件。
                . 只有吃到食品之后才能與整個玩具直接接觸的產品是被禁止的。如果玩具附著于食品,但不需要吃到食品就可以接觸到玩具,則玩具及其部件不得可以容納進小部件量筒或穿過Template E(小球模板)。

                有關產品設計和標簽等其它要求的釋意

                由于 2009/48/EC 的新要求,EN71-1 進行了相應修訂,其中包括有關可供放入口中的玩具的要求,即玩具的任何部位都不得脫離出小部件,不論該玩具是否由“嘴部驅動”,也不論該部件是否被設計為放入口中。

                如果產品的警告語可能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決定,則警告語必須貼示在明顯位置,并且可以清晰辨識,讓消費者在購買前就能看到,這項要求適用于在店鋪、網絡或者以產品目錄形式銷售的產品。警告語的*前面必須有“Warning”(警告)字樣。即使產品使用年齡警告圖示符號,也必須附有“Warning”(警告)字樣。

                除有合理原因外,生產商的名稱和地址必須顯示在玩具上。貨品標識(如批次號、SKU、型號等)必須顯示在玩具上,除非技術上不可行,或者無法辨識。

                技術資料

                生產商有責任編寫技術資料,并將這些資料保存10年。與現行指令要求相似的是,此類技術資料必須包括按指令要求格式編寫的合格聲明和安全評估報告。后者基本上是一份風險評估報告,內容包括產品的所有潛在危害,以及評估這些危害是否有相應的協調標準,或者在某些危害沒有相應的標準時是否需要進行EC型式檢驗(Type Examination)。

                玩具中的化學品

                新玩具指令中有關玩具中化學品的規定不會于2011年7月20日付諸實施,因為現行指令88/378/EEC的化學要求直到2013年7月20日才廢止。盡管如此,為在有限的時間內針對即將實施的化學品要求做好準備,許多生產商已經開始考慮如何應對其中的一項重要限制,即玩具中的CMR化學物質。CMR指具有致癌性、誘導有機體突變和/或生殖毒性;根據法規1272/2008(亦稱CLP法規) CMR的規定,CMR物質被分為1A, 1B和2三個類別。

                CMR類別
                CMR特性

                類別1A

                依據大量的人類證據顯示,已知對人體具有潛在的致癌性

                類別1B

                依據動物證據顯示,估計對人體具有潛在的致癌性

                類別2

                依據有限證據顯示,猜測對人體具有潛在的致癌性

                新指令2009/48/EC要求,CMR物質不得用于玩具、玩具的部件或具有不同微觀結構的玩具部件中。其中*后一項與RoHS指令所指的“均質材料”相似,其目的是確保玩具中所有與兒童安全相關的區域都能顧及。

                目前,已經有大量的物質被歐盟分類為CMR,其中大部分是從石油和煤中提取出來的化學品。*受關注的是那些可揮發的CMR,它們大多用于溶劑或作為塑料的單體;因此如果玩具或其部件帶有涂層、塑料(尤其是軟塑料)或粘合劑時可能含有這些物質的殘留。典型的CMR包括苯、

                甲苯、苯酚、二氯甲烷、氯乙烯和正己烷等。建議玩具生產商評估產品中是否含有這些CMR,以便及時符合新玩具指令的要求,避免對生產和業務造成影響。

                新的玩具指令還規定了其它幾項新的化學品要求 / 限制,包括致敏的芳香物質、亞硝胺和亞硝胺化合物的含量水平,以及對19種化學品的遷移量限值。Intertek將及時提供各項新要求的具體信息,以及相關的解決方案,幫助您未雨綢繆并有效應對,希望您持續關注。

              歐盟玩具安全新指令的應對

                由于目前整個玩具市場以歐洲和美國為主,在美歐相繼推出不斷嚴格的產品安全標準之后,日本、印度等其他國家很有可能會以歐美標準為基礎,建立自己的安全標準。面臨由于金融危機導致的出口市場萎縮以及安全標準不斷提高的雙重壓力,需要中國政府政策的扶植引導和玩具企業的積極創新共同應對。

               。ㄒ唬┩婢咂髽I的應對措施

                首先,化學安全是歐美玩具安全關注的重點,中國企業應當利用過渡期積極應對。新指令在化學安全方面提供了4年的過渡期,由于不同的玩具產品使用的材料不同,控制的方法也不相同,企業需要了解自己產品使用材料的性質,尋找替代材料和研究更改玩具設計方案,爭取在過渡期內完成產品材料的更新轉換。

                同時,生產企業還需對其供應鏈進行嚴格管理,與供應商明確協議要求,確保安全合格的配件,保存可追溯的文件資料。在產品檢測上,制造商應和有資質的第三方安全測試機構組成團隊,緊密合作,降低供應鏈的整體管理成本。

                其次,適應新的玩具安全要求,需要中國企業自主創新,力爭實現產品的升級,完善質量管理體系,開拓潛在市場,占據市場轉型的先機。

                作為世界大玩具出口國,中國玩具出口金額約占全球的30%,出口數量約占全球的70%。但是,目前加工貿易占主導地位仍占主導地位,中國玩具業長期停留在勞動密集型的產業狀態,70%以上玩具生產企業屬于來料加工或來樣加工[56],絕大多數中國玩具企業仍大量依靠國外提供技術和設計,缺乏自主品牌創新。面對嚴峻的外部形勢,要求企業提高自主設計能力,積極研發新產品,提高產品附加值,在危機中實現轉型升級,努力擴大客源,開拓新興市場。www.dgtoytest.com

               。ǘ┱畱獙Υ胧

                除了企業自身加強生產管理,努力提升產品質量外,中國政府也可從多方面幫助企業降低金融危機和技術標準等因素對玩具出口的影響。

                1、幫助企業了解國外玩具相關法規

                為了使企業能夠更加準確、及時地了解國外相關玩具的法律法規變動,商務部或玩具協會可以在法規正式出臺前組織重點出口企業進行培訓和宣講,幫助提早做好應對工作。

                2009年4月27日,中國商務部對廣交會參展企業免費發放了《重點輕工產品出口質量安全手冊》。該安全手冊共計6冊,涵蓋包括玩具在內的家具、日用陶瓷、鞋箱包等主要輕工產品,匯總了中國主要出口對象國和地區的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以及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標準等[57],更好的幫助企業全面了解國外質量安全方面的法規及標準,實現安全出口。同時,商務部還計劃在年內對浙江、廣東能夠等主產地廣泛開展輕工產品質量安全系列培訓,推動中國出口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

                2、努力交涉協調檢測認證問題

                由于歐美不斷出臺新的玩具技術標準,不承認中國的檢測結果,必須要由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對中國企業造成重復檢測,加大了企業的生產成本。而中國國內檢測機構對玩具單元劃分過細、產品檢測數量太多,且收費過高、發證周期太長,也妨礙了玩具在有效的時間內推出市場[59]。

                因此需要由中國政府出面交涉協調,解決產品檢測機構的互認問題,同時對于國內檢測加強管理,減輕企業的生產成本,維護國內企業利益。

                     3、加強對出口玩具的監督管理

                中國國內應進一步加強對出口玩具的管理監控,明確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避免類似中國玩具在美歐被大量召回事件的再次發生。

                2009年3月,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進出口玩具檢驗監督管理辦法》,并將于2009年9月15日正式實施[58]。該辦法規定,出口玩具生產企業應當獲得出口玩具注冊登記,方能從事出口玩具的生產和出口。出口玩具報檢時,除了提供合同、發票等單證外,報檢人還應當提供《出口玩具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該批貨物符合輸入國家要求的聲明以及玩具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檢驗檢疫機構按照輸入國家或者地區的技術法規和標準實施檢驗。擅自出口經檢驗不合格的玩具的,將由檢驗檢疫機構責令停止銷售或者出口,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出口的玩具,并處違法銷售或者出口的玩具貨值金額等值以上3倍以下罰款。

                  4、加大對高附加值玩具產品的扶持力度www.astmf963.com

                通過政策引導,創造條件鼓勵企業開展自主創新.從目前玩具業的發展趨勢看,正在從過去的傳統產品,轉向生產高端、高附加值的電子電動產品.由于電子電動產品升級換代很快,需要不斷研發創新.如果國家能夠對玩具項目從產業升級給予政策上的扶植,如通過產業技術進步資金的資助,來解決在產業升級過程所出現的企業技術改造資金嚴重不足、行業缺少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的問題,為企業自主創新提供必要支持.其他還可以通過如稅收、優惠貸款等措施,來引導玩具企業研發創新,向科技轉型升級。

                5、積極扶持企業拓展新興市場

                歐盟與美國一直是中國傳統的玩具出口主要市場,但是隨著歐美對玩具準入的要求越來越嚴苛,中國企業可以轉而開拓新興的海外市場.近年來新興市場如巴西\\東歐\\東亞\\俄羅斯等市場對玩具需求增長迅速,但由于資金等方面的原因,企業難以獨力拓展這些市場.因此需要政府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大支持力度,通過行業協會組織企業共同開拓新市場,幫助企業獲得更多的出口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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