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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機場進口貿易詳情
點擊次數:9發布時間:2017/7/6 17:05:07

更新日期:2017/7/24 15:50:53
所 在 地:中國大陸
產品型號:1
優質供應
詳細內容
進口解析
1.客戶提供到貨通知書、正本提單或電放提單去船公司交換單費、碼頭費等去換取進口提貨單。
2.準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
1)必備單證:裝箱單、發票、合同一式一份、報關、報檢委托書各一份。
2)如是木制包裝箱的需提供熏蒸證書及蓋IPPC章已做消毒殺蟲的處理
3)不同的產品所需要的特殊單證準備齊全
4)有減免稅關稅的國家請提供相關國家優惠產地證
3.貨物進口申報后如海關審價,客戶需提供相關價格證明。如付匯證明、信用證、保單、原廠發票、招標書等海關所要求的文件。
4.海關打印稅單后,客戶需在7個工作日繳納稅費。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納金。
5.報關查驗放行后,客戶需及時到我司繳納報關、報檢代墊代辦費。
出口解析
一. 通關的基本程序:
申報:1.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在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按質、按量備齊出口貨物后,即應當向運輸公司辦理租船訂艙手續,準備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或委托專業(代理) 報關公司辦理報關手續。
2.需要委托專業或代理報關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的企業,在貨物出口之前,應在出口口岸就近向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辦理委托報關手續。接受委托的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要向委托單位收取正式的報.,報關委托書以海關要求的格式為準。
3.準備好報關用的單證是保證出口貨物順利通關的基礎。一般情況下,報關應備單證除出口貨物報關單外,主要包括:托運單(即下貨紙)、發票一份、貿易合同一份、出口收匯核銷單及海關監管條件所涉及的各類證件。
申報應注意的問題:報關時限:報關時限是指貨物運到口岸后,法律規定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報關的時間限制。出口貨物的報關時限限為裝貨的24小時以前。不需要征稅費、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辦結通關手續。
查驗:查驗是指海關在接受報關單位的申報并已經審核的申報單位為依據,通過對出口貨物進行實際的核查,以確定其報關單證申報的內容是否與實際進出口的貨物相符的一種監管方式。
1.通過核對實際貨物與報關單證來驗證申報環節所申報的內容與查證的單、貨是否一致,通過實際的查驗發現申報審單環節所不能發現的有無瞞報、偽報和申報不實等問題。
2.通過查驗可以驗證申報審單環節提出的疑點,為征稅、統計和后續管理提供可靠的監管依據。海關查驗貨物后,均要填寫一份驗貨記錄。
驗貨記錄一般包括查驗時間、地點、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名稱、申報的貨物情況,查驗貨物的運輸包裝情況(如運輸工具名稱、集裝箱號、尺碼和封號)、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等。需要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開出查驗通知單,自具備海關查驗條件起1日內完成查驗,除需繳稅外,自查驗完畢4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征稅:根據《海關法》的有關規定,進出口的貨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均應征收關稅。關稅由海關依照海關進出口稅則征收。需要征稅費的貨物,自接受申報1日內開出稅單,并于繳核稅單2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